来源:桂林医学院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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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桂林医学院第六届
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18年第二季度召开,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要求,会议筹备期间须向第六届
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种重要形式,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各代表团、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倡导教职工代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
(一)可列为提案的问题:
1.关于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拓宽学校办学路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建博、申大”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关于学校基础实施建设,校园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关于系统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关于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研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关于学校行政管理,校风、教风、学风与文化建设,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7.关于教职工合理诉求与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二)不列入提案的问题:
1.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的问题;
2.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3.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三、提案征集工作的要求:
(一)提案须一事一案,代表在拟定提案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每份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或二名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
(三)非正式代表不得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如有提案可通过正式代表提出办理。
(四)提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交,超过截止日期上交的提案与会议期间征集的提案于会后研究处理。
四、提案处理: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六届二次”教代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及时对征集的提案进行梳理,并提出立案意见报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
(二)对于立案提案将根据提案内容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对于合理化建议与一般性意见的提案由承办部门向提案人做好答复与解释工作。
(三)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一般应在一个月时间内要给予解决与处理,并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向提案人反馈。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办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提案,应如实说明原因,并向提案人做好解释工作。
五、教代会提案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5日下午五点整截止。
请各位代表于2018年3月5日前将提案表(见附件)纸质稿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稿发往校工会邮箱。
联系电话:5895038、邮箱:gh@glm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桂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2.桂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第六届教代会筹备工作组
2018年1月3日
可以下载的附件:桂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