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大学
作者:倪晓红
时间: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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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常州大学出台了《常州大学二级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常大委〔2015〕14号,并将其纳入工会工作年度考核,实现了
二级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相较于学校级别的教代会,
二级教代会更加贴近于广大教职工,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表达利益诉求的基本渠道和直接载体。从2015年至2017年,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食品学院、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 护理学院等16个分工会均已召开二级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常州大学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彰显成效,实现了二级教代会建设的全覆盖。
各二级单位的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会议程序规范,会议内容不仅包含二级党委行政工作报告、分工会工作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对绩效考核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也在会上进行审议通过,真正发挥了二级教代会的谋发展、议大事、听民意,求灼见,办实事、求实效的作用。
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使得学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完善和加强,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同时,也促进了各二级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加强二级
教代会建设,对于学校、学院和教职工个人,以及整个学校的民主政治氛围和和谐校园环境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食品学院
常州大学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 护理学院
常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常州大学石油工程学院
常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常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常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
常州大学商学院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
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常州大学艺术学院 泰然影视学院
常州大学周有光语言文化学院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常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常州大学后勤产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