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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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住房补贴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在金宗城法学中心召开的第一次大会由党委副书记、教代会执委会主任陈小兰主持。她在主持中介绍了《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草案)》广泛证求意见、建议的经过,以及修改的过程。副院长俞春鸣在会议上作《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说明。为做好教职工住房补贴相关工作,把好事、实事做好,学校于2013年10月成立了教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小组。3年来,根据《宁波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甬政发〔2000〕171号)、《宁波市市区住房补贴实施试行办法》(甬房委〔2000〕04号)及相关配套政策和补充文件,经与上级相关部门多次反复沟通,结合学校实际及兄弟院校的做法,制定了《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形成了《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草案)》。
各代表团按照会议的日程安排,立即组织全体代表对《实施办法》进行认真的审议和讨论,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校党委书记费英勤主持了主席团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费英勤说,学校增开教代会,专题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这对于依法推进民主管理,切实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努力建设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教代会专题会议主题鲜明,中心突出,是一次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共谋发展的会议。会议统一了思想,凝聚了人心,形成了共识。与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就学校如何科学实施教职工住房补贴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的主人翁精神和对学校发展的高度责任感。学校认真吸纳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教职工的利益。